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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件垃圾不再“无家可归”

发表时间:2023-09-09 15:40:09 来源:团结报  作者:雷伍华


(相关资料图)

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大于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如废家具)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相对有人上门回收或能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废旧家电来说,旧床、旧沙发、旧桌椅、旧衣(书)柜等就没有那么幸运,鲜少有人感兴趣,因此人们常常看到这些“大块头”被遗弃在楼道、草坪、路边,或随意堆放在垃圾箱旁,长时间无人清理。

从本质上看,大件垃圾属于生活垃圾,但又是特殊的生活垃圾:大件垃圾体积相对较大,普通垃圾箱和垃圾车无法容纳;旧床、旧沙发、旧餐桌等大件垃圾经清洁、消杀、维修后仍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可重复利用;大件垃圾处理前需要拆解,而不像普通生活垃圾那样直接压缩处理。因此大件垃圾无法通过正常的收运和处置方法进行处理,难以嵌入到一般生活垃圾处理中。

从提升服务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维度考量,城市管理、规划、财政等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重点解决社区大件垃圾无处扔、联系谁、如何联系、怎么处理等问题,让大件垃圾不再“无家可归”。为此,笔者建议:

强化顶层设计,填补制度空白。各地要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推进垃圾分类的角度出发,出台相应回收管理办法,填补以往的制度空白,以条文形式规范明确大件垃圾处理的管理部门、收费标准、补助形式、场所及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内容,为系统、有序、规范开展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及管理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推动社区大件垃圾处理走上正轨。

突出场地建设,打造回收场景。建立健全大件垃圾收运分流处理体系,打造大件垃圾回收场景。畅通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渠道,统一设计、规划并合理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大力推进大件垃圾拆解和资源化利用场地与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场地匮乏、渠道不畅难题;做好公告公示,在社区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显著位置张贴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营业地址等,便于群众联系;建设有一定体量的大件垃圾暂存点和拆解处置中心,可采取公办民营或市场化方式,推动相关场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切实解决收运处理场所“小而散”问题,促进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搭建大件垃圾二次流通平台,将有利用价值、可正常使用的旧家具进行清洗、维修,通过社区微信群、拆解中心企业微信、闲鱼网络平台等方式予以赠送或转让,推动资源的合理有效循环使用。

探索多种形式,强化工作实效。搬运成本较高、回收价值不大是社区大件垃圾处理中的突出因素。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打通大件垃圾处理“最后一公里”。参考上海武汉等地模式设立大件垃圾免费清运专项活动日,相关部门组织人力对群众搬至临时停放点的大件垃圾实行集中免费清运;开发服务平台或小程序,或公布服务电话,形成市民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回收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针对相关企业盈利较少甚至亏损、积极性不高的现状,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最大限度推动分离出的金属、布料、木材、皮革等资源再生与利用。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抓好大件垃圾源头管理,发挥社区、物业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正确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建立企业红黑信用档案,监管部门要守土尽责,公开举报电话强化监督考核,对大件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进行抽查或飞检,定期向社会公开,不断推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作者系民盟江西省南昌市委会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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